关于对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部门、各院(系):
根据《潍坊医学院关于公布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潍医教字〔2015〕6号)和《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07〕14号)的文件精神,为更好的促进教学改革成果的应用和推广交流,现对我校2014年校级立项课题(名单详见附件)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主持人向所在部门、院(系)单位提交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2.各部门、院(系)初评并签署项目结题验收意见,统一报送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4.学校审批通过后,发布结题验收结论。
二、报送材料
1.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2.研究项目成果材料
(1)“XXXXXXX ”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总结报告;
(2)能够反映项目成果的论文、著作、教材、实验指导书或讲义、教学软件、电子课件、奖励、报道、研究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基地建设、规章制度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特别注重研究成果确实能够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具有实际应用和推广价值的证明);
(3)立项文件与立项申报书;
(4)其他材料。
请各项目主持人根据项目研究计划进行认真总结,其中结项报告书,单独装订一式2份;研究项目成果材料按一定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套;同时发送以上电子版材料(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主持人”命名)。
三、具体要求
1.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需提交《潍坊医学院校级教改项目延期申请表》,经所在部门、院(系)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审批通过,方可延期,项目最多延期1年。项目完成前,项目主持人不能再申报新的校级教改项目。
2.对于未按期结题项目较多的院(系),学校将核减2017年的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数量。
3.对于中止或延期超过1年的项目,无特殊原因,学校将视情况撤销项目,追缴已划拨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能再申报新的教改项目。
4.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17年5月9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5.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会议评审验收,采取听取汇报和审阅材料相结合的形式,主持人就项目研究情况当场进行PPT汇报。
请各部门、院(系)高度重视,做好本次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高老师,秦老师,联系电话:8462525,8462527
邮箱:gjs@wfmc.edu.cn,地点:行政楼730室。
附件:1.潍坊医学院关于公布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2015.5.6.pdf
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