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能力培训中心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管理规定

时间:2015-08-20浏览:480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二、工作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计算机和网络以及服务器等硬件的基本参数,掌握相关实验软件的基本架构和功能。

三、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本单位数据信息,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本单位数据信息。

四、涉密机器要配备必要的保密措施,尽量采用成熟的、经有关部门认可的综合技术防范手段。

五、熟练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程进行规范操作。

六、计算机所用软盘、U盘由单位统一提供,其它软盘、U盘不准进入机房,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要保持设备的整洁,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计算机系单位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为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九、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确保机器的正常运作。

十、非本单位人员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批准不得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十一、对计算机及其外设应当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保证计算机运行安全可靠。

定期进行防病毒、查毒工作,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

十二、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本单位计算机炒股、玩游戏、聊天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三、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十四、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计算机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十五、请电脑公司专业人员对计算机及外设进行维修时,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十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应协同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各种用电设备和门窗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雷,防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