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能力培训中心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时间:2015-08-20浏览:628

一、培训原则

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要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有计划、有目标、分期、分批进行和骨干人员重点培养的原则。

二、培训方式

由实验室提出实验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报人事处批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培训内容

1、基础理论与专业理论的培训

近年内40岁以下教师及实验研究人员逐步达到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实验员达到大专以上水平。

2、实验技术能力的培训

利用仪器设备安装、厂方培训、外出考察、外请专家等方式,学习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保管、维护和使用知识。

3、科学管理知识的培训

⑴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政冶理论学习;

⑵ 学习国家有关法令及学院有关的规章制度;

⑶ 学习校内外、国内外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先进管理经验;

四、培训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突出以下两点:

⑴ 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态度,学习成绩;

⑵ 参加培训人员业务能力,相关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实验技术的提高情况,仪器设备的维修,实验装置改进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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